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1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589,35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54.764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林义相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589,35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二、《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刘锡顺先生、梁晋华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选举韩珍堂先生、郭存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韩珍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589,35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2、选举郭存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589,35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经2003年8月4日职工代表民主选举,王笑天先生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将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由每年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年6.25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同意589,35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
    本次大会由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独立董事、监事简历如下:
    林义相先生,男,39岁,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1983年至1984年在北京语言学院培训法语专业,1984年至1985年于法国格勒诺布尔大学学习,并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5年至1989年于法国巴黎第十大学应用宏观经济学专业学习,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89年至1994年在法国储蓄与信托银行(CDC)股票部担任分析师,从事股票投资与分析。 1993年至1996年任中国证监会研究信息部副主任、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1996年至2001年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1998年至2001年任北京华夏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委员会主任委员,2001年至今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韩珍堂先生,38岁,高级会计师。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曾任太钢销售处财务科副科长、太钢销售处清欠办副主任、太钢销售处处长助理、太钢销售处副处长。
    郭存和先生,39岁,高级会计师。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处长。曾任太钢修建公司财务科科长、太钢财务处价格科科长、太钢财务处成本科科长、太钢财务处副处长。
    王笑天先生,34岁,工程师,大学文化程度,现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任太钢炼铁厂任高炉值班工长、太钢炼铁厂团委书记、太钢炼铁厂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兼劳资人事科科长。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研修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