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于2002年9月20日在太钢主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川平先生主持,公司所有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充分讨论,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继续租赁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热连轧生产线的议案》
    根据2001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租赁太钢热连轧生产线的议案》,公司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热连轧生产线实施租赁经营,期限暂定为1年,从2001年9月1日起至2002年8月31日止。租赁期满,如本公司未能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租赁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鉴于公司未能如期发行可转债,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租赁合同》应予延期。现经双方协商,对租赁期限和租金作如下补充:
    1.租赁期限至以下条件之一发生为止:
    1)乙方(本公司)通过筹集资金完成对甲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热连轧厂的收购;
    2)任何一方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终止租赁。
    2.租金的计算方法:年租赁费=(租赁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租赁固定资产平均占用额×甲方总资产报酬率)÷(1-营业税率-营业税率×附加税税率)。租金每年计算一次,按月支付。
    按此方法计算的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间的年租金为13887.06万元。
    3.其它条款不变。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四名关联董事回避,其余五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撤回200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议案》
    根据2001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发行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收购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热连轧厂,并于2001年12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材料。目前一年有效期已过,公司决定撤回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停止有关申报工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2年10月25日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租赁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热连轧生产线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