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3月13 日在太原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委托监事1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刘锡顺先生主持,经与 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了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200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报告 ;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6.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9.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义务;公司董事会作出决 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 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