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2001年4月19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 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0年度派息方案为:本公司按2000年年末总股本942,000,000 股为基 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但由于公司在2001年2月6日已实施2000 年 度配股方案,实际派送现金红利应以配股后总股本1,076,170,000股为基数,每10 股 派送现金红利0.88元(含税),扣税后, 社会公众股股东实际每 10股派送现金红利0 .704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5月28日,除息日为2001年5月29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5月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资金帐 户。
    2.国家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3.若投资者在2001年5月29日办理了转托管,其所派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北路292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51-3017729 0351-3017728
    传真:0351-3017729
    电子信箱:(E-mail)tgbxzjb@public.ty.sx.cn
    联系人:华春雨先生 杨润权先生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