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及日期
    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于2005年4月20日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本公司拟以2004年年末总股本1,291,4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送1.60元现金)。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19日
    2、 除息日:2005年5月20日
    3、 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5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 本次公众股股息将于2005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发起人国家股、高层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咨询电话:0351-3017728 传真:0351-3017729
    七、备查文件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