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2月26日在公司四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分别是杨海贵先生、韩珍堂先生、郭存和先生、王笑天先生和李宝书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同意《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的《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0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的说明》、《关于续聘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监事会认为:
    1、200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要求,确实执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活动,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4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没有发现在经营上存在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不公平、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