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11人,代表股份224,18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李大淳先生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莫少山先生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刘永锴先生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林诗彪先生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刁美萍女士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朱佩慧女士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许统邦先生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建中先生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陆正华女士以224,189,750票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224,189,750股赞成,全票通过选举了陈汉龙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224,189,750股赞成,全票通过选举了陈志伟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方圆至成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张胜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超声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方圆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