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聘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 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上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广东安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所于 2000年7月24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注协[2000]136号文批准更名为广东康元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同年10月2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据此,本公司拟聘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