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4月10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派息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5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24元现金)。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5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超声电子”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⒈ 社会公众股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于2003年 6月6日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⒉ 国有法人股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机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兴业路21号
    电话:0754-8610992
    传真:0754-8628027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
    2、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