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3年4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3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大淳主持,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向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贷款13000万元用于建设液晶显示器新项目的议案
    根据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向银行贷款建设液晶显示器新项目有关事宜”的决议,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申请国债贴息贷款13000万元用于建设液晶显示器新项目,期限6年。(项目相关内容详见2002年9月26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三、关于成立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中外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不断增强企业在品牌、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公司拟与香港朗杰国际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建设液晶显示器新项目(新项目已由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有关情况详见:2002年9月26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新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本公司控股75%,港方占股25%。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