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9人, 代表股份 224,15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设立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批准。
    以224,154,55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2、关于设立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人组成, 设主任委员一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由董事会批准。
    以224,154,550股赞成, 全票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方圆至成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张胜先生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和选举等 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和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召开 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方圆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