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于1999年4月29 日在本公司 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22418278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8.3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并以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董事会1998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监事会1998年度工作报告;
    三、以224179380股赞成,3400股弃权,通过了19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87166520.27元,加上汕头市审计局对公司1997年度调增 净利润1127782.82元,合共88294303.0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829430.31元, 5%公益金4414715.15元。控股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按税后利润提取10 %的职工 福利及奖励基金6285110.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691767.22元(未作调整), 减 去中期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615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956813. 98元, 本公司拟以199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00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共计送出32800000元,剩余12156813.98元。
    五、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1998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以224182780 股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聘请广东安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