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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G超声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召开二OO一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2-04-05 打印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4月3日上午 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 2位董事因公务请假,委托到 会董事行使表决权,3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大淳主持,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执行借款费用资本化核算的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通知第二章第二节之第十九条有关要求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的规定, 对照本公司原执行的会计政策,应增加借款费用资本化核算的会计政策,并从2001年 1月1日起执行。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附件一)

    三、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3,488,860.74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4,391, 007 .0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439,100.70元,5%公益金1,719,550.35元,控股子 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按税后利润提取10%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8,305,325.35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157,281.9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182,166.27 元。 本年度拟以现有股本359,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共计送出35, 920,000元,剩余10,262,166.27元。

    该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附件二)

    六、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

    公司拟在2002年向全体股东分配一次,2002 年实现净利润用于分配的比例不低 于50 %,2001年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分配的比例为100%,公司2002年度分配为派 送现金。

    公司拟在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对该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附件三)

    八、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附件四)

    九、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附件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章程进行修改。

    十二、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组织结构调整的方案;

    原则同意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方案和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 等二十一项内部管理新制度草案,董事会决议后试行,试行期半年, 由经营管理班子 针对试行中出现的问题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上报董事长最后确定后贯彻执行。

    十三、关于本公司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提供五百万元担保事项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该项担保系本公司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江油市支行申请 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此笔贷款的担保协议于本次董事 会决议后第二天在本公司签署,当日生效。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江油市; 法 定代表人:莫少山;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单、双面、多层印制板系列产品;资产总 额:3114万元;负债总额:111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650万元全部为一年内到期的负 债);净资产:2004万元;盈利情况:2001年亏损306万元;信用方面:中国建设银 行江油市支行为其出具信誉良好的证明。

    3、担保协议的相关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同意为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江油市支行贷款5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执行完毕 为止。

    (2)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另一合资方——四川艺精技术开发总公司同意将 其在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投资所占的38%股权作质押, 出质给本公司作为上述 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4、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年生产能力为两万平方米,公司2000年元月投产,产品 通过美国UL认证、ISO9000国际认证和国标GJB/I9002-96认证。2001年因行业不景 气影响,订单不足,业绩不理想。 但由于去年下半年加强了市场开发力度, 新开辟 了重庆市场、绵阳市场,并在西安设立办事处,为新一年增加销售量奠下良好的市场 基础,预计2002年产量可达21000平方米,实现销售1700万元,财务收支略有赢利。本 次贷款5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生产流动资金,对保证企业正常生产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前述企业财务状况结合企业未来发展情况, 产品回笼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归还借 款。另外,四川艺精技术开发总公司以其在四川超声印制板公司的38%股权作质押 ,出质给本公司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措施,足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5、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本公司对外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十四、关于续聘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十五、关于同意黄志东先生、吕佳鹏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黄志东先生、 吕佳鹏先生向董事会递交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两名董事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十六、关于同意林诗彪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动原因,林诗彪先生向董事会递交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鉴于 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林诗彪先生的申请。

    十七、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仪器分公司和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换能器厂负责人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工作,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超声仪 器分公司负责人由刘永锴先生变更为陈伟先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超声换能器厂负 责人由林润玉先生变更为陈伟先生,并相应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

    十八、关于提名许统邦先生、张建中先生、陆正华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 事会的作用,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公司拟提名许统邦先生、张建中先生、 陆正华女 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认定其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停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工作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发行3.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议案,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全套申请资料。

    由于全球电子行业市场疲软,对本公司2001年度经营业绩造成影响,致使1999年 至2001年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7.94%)未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 行办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要求。因此,公司拟停止有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撤回有关 申报资料。

    二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0年1月3日获得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47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以1998年末总股本32,800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实施配股, 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全部放 弃配股权,共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120万股。每股配股价8元,配股募集资金24, 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24,138万元。

    按照公司《配股说明书》的规定,此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2月18日, 除权 基准日为2月21日,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2000年2月22日至3月6日,缴款时间为此期 间的交易日。截止2000年3月16日,配股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广东安德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安德[ 2000] 验字第9号”《验资报告》,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作了验证。

    2、配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投资19,930万元,用于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制板技术改造项目;

    (2)剩余4,208万元募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项目预计2002年完成投产,当年可产生效益,具体投资进度计划如下:

    年份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当年投资金额 9,130万元 9,000万元 3,259万元 2,742万元

累计投资金额 9,130万元 18,130万元 21,389万元 24,138万元

投资进度 37.84% 75.13% 88.64% 100.00%

    3、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调整及履行的程序

    由于资金到位时间比原项目计划延迟, 募股资金到位后市场情况及公司技术实 力较配股实施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合本公司的发展计划,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及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改变配股募集资金投资方式成 立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的议案》,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方式进行调整,有 关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本公司200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24,138万元,计划用于“20 万平方米多层印制板 技术改造项目”及其产生的新增流动资金的需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130万元,流 动资金6,008万元。随着本公司自行开发的高密度、 精细化和盲孔等技术的日趋成 熟,尤其是积层法工艺这一世界印制板行业前沿技术的开发成功,引进与公司技术力 量相适应的国际先进生产设备进行高密度多层印制板规模化生产已成为可能;并且 由于世界电子产品市场对高密度多层印制板等高档产品的需求增长非常快, 此类型 产品正在成为市场中的主流产品, 本公司认为根据市场变化引进高密度多层印制板 生产设备也是必须的。

    为此,本公司本着谨慎投资,对投资者负责的精神,从市场变化的实际出发,结合 国内外印制板行业发展形势,决定调整技改方案,请日本电子电路行业协会、NEC 和 国内有关专家设计新建高密度多层印制板生产线方案, 该方案的实施将使企业生产 技术设备全面升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技术含量整体提升, 使企业更具竞争 力。

    同时,为充分利用中外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企业在品牌、市场、技 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将2000年配股 募集资金中的18,750万元作为资本金同香港汕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华公司) 合资成立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负责实施20 万平方米多层高密度印制板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本公司控股75%,外方占股25%。

    汕华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的外方合作者,多年来, 双方合作非常成功。汕头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发展壮大, 至今印制板产品已成为公司的支柱产品,年利润占全公司利润的80%以上,基于以往 合作成功的历史和现实企业发展的需要, 本公司认为选择汕华公司作为新合资企业 的合作方是合适的。

    据此,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租用本公司新厂区厂房, 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高 密度多层印制板生产线,年产20万平方米高密度多层印制板,项目总投资49,974. 33 万元,总投资与资本金差额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解决相应的资金数额。 项目预计 2002年上半年建成投产,达产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61,120.59万元,内部收益率27.49 %。项目进度与原承诺的投资项目基本一致,收益提高。从长远看,通过合资建设新 生产线,更有利于企业未来发展,它为企业发展印制板新技术、新产品提供了新的运 行平台,对提升本公司印制产品技术和规模,推动公司印制板产品国际化进程有着十 分重要的意义。

    其余5,388万元的配股募集资金,仍将作为上述投资项目流动资金使用, 外方股 东相应将按比例投入1,796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4、实际投资进度

    2001年5月24日,本公司与汕华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 司,其中本公司出资18,750万元,占配股募集资金的77.68% ,持有汕头超声印制板( 二厂)有限公司75%的股权,汕华公司出资6,250万元,持有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 限公司25%的股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设备选型、确定厂家和有关商务谈判的工作, 2001年7月签订了订购合同。截止2002年3月29日,项目已投入资金19047万元, 其中 17191万元用于购买进口机器设备,2015万元用于辅助设备及配套安装工程,201万元 用于前期工程费用。

    5、预计投资进度

    预计到2002年6月30日,累计将支付19,750万元购置固定资产;到2002年6月 30 日配套设施工程全部完成,2002年6至9月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2002年10月试产。

    二十一、关于本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及证监发[2001 ]43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 的有关条件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具备配股资格。

    二十二、2002年度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及本次配售股份总额

    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3592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售3 股向本公 司全体股东配售,总计可配售10,776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售6720万股,社 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4,056万股。

    2、发行对象

    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配股价格与定价方式

    ①配股价格不低于2001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以《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70%-90 %确定配股价格。

    配股价格将在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公司和市 场的实际情况确定。

    4、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①投资19860万元建设超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器(STN-LCD)项目;

    ②投资11376万元建设液晶显示模块(LCM)项目;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时,由公司自 筹资金解决;如果募集资金大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时,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一年内有效。

    6、授权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预案的有效期内, 全权办理与本次配 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调整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机、 发行价格、发行方式;

    ②聘请为保证顺利完成本次配股所必需的中介机构;

    ③授权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对本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④授权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事宜;

    ⑤授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有关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实施。

    二十三、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的议案;

    1、投资19860万元建设超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器(STN-LCD)项目

    随着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主要应用于PDA、手机、电子字典、通讯设 备的中高档STN-LCD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该类产品目前我国大生产技术尚未成熟, 而日本、韩国的该类产品生产规模已逐步收缩,这为我国LCD行业从低档TN产品转向 高档STN产品提供了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另外,国家已将信息化作为我国21世纪初 期经济技术发展的基本方针,这对国内LCD行业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本公司研制和生产TN和STN型液晶显示器及液晶显示模块(LCD&LCM)已有10 年 的历史,公司一直致力于开展液晶显示器(LCD)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 不断提高企 业科研开发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在公司属下的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提供 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下,使公司的LCD产能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现年产5万平方米并形 成TN-LCD,STN-LCD和 LCM 的产品格局。 公司的液晶显示器产品于 1997 年通过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在国内外市场已建立良好信誉, 在欧洲、 美洲、东南亚及香港地区拥有广泛客户,2000年液晶显示器产品的销售额已超亿元。 公司在国内LCD行业中产值、产量、税利、出口总额等各项经济指标均居前列,被选 为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本公司有能力、有条件通过引进更先进的设备配以自主 开发的技术,进行STN-LCD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力。本项目自有技术 可行,拟引进的设备先进,符合我国信息产业重点产品技术发展政策, 具有较长的产 品寿命期和广阔的市场应用,发展潜力大,项目的创利还本能力强,值得投资。

    项目总投资198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5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00万元)。 建成年产8万平方米STN型液晶显示器生产线,达产后,预计满负荷生产第一年可创销 售收入23280万元,本项目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21.3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5.79年。

    2、 投资11376万元建设液晶显示模块(LCM)项目。

    以移动电话和PDA为主要市场的STN型液晶显示器模块, 随着两大下游主流产品 的需求量的增长,每年正以15%的速度比增。因此,液晶显示器模块,尤其是STN型液 晶显示器模块(STN-LCM)已成为平板显示器行业中最具市场容量和较具生命力的产 品。

    本公司液晶显示器产品及模块发展十年来,已经应用于各个电子产品领域。 已 具有相当的技术和市场,进一步拓宽液晶显示器模块市场,提升规模及技术, 以赢得 先期利润和竞争主动权,已是本公司必然的选择。根据行业发展形势,结合本公司实 际,投资建设LCM生产线是必要和可行的。

    项目总投资113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37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00万元, 建成年产450万套LCM生产线,达产后,预计满负荷生产第一年可创销售收入22500 万 元,本项目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18.5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5. 89年。

    二十四、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出本公司 二OO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2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址: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执行借款费用资本化核算的会计政策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3、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0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政策;

    7、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9、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同意黄志东先生、吕佳鹏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13、关于同意姚光裕先生辞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14、关于提名许统邦先生、张建中先生、陆正华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推荐陈志伟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侯选人的议案;

    16、关于停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工作的议案;

    17、关于本公司符合配股案件的议案;

    18、2002年度配股方案;

    ①配股比例及本次配售股份总额;

    ②发行对象;

    ③配股价格与定价方式;

    ④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⑤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⑥授权事宜。

    19、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的议案;

    ①投资19860万元建设超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STN-LCD) 项目;

    ②投资11376万元建设液晶显示模块(LCM)项目。

    以上议案12、14、18、19须逐项进行表决。

    (四)出席对象

    ⒈ 截止2002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3 时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⒉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五) 会议登记

    ⒈ 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证券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⒉ 个人股东需持证券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办理登记。

    ⒊ 拟出席会议者请于2002年5月8日(星期三)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东屏 郑创文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兴业路21号

    邮 编:515041

    电 话:(0754)8610992

    传 真:(0754)8628027

    E-mail:goworld@pub.shantou.gd.cn

    (七)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三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许统邦先生:1940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教授, 历任华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副 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 华南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 委员兼管理类专业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院长、 广 东省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张建中先生:1954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律师。历任广州海关查私处关员、广 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澳门政府法律翻译室中国法律专家。现任广东合盛律 师事务所主任。

    陆正华女士:1962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 系助教、讲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副教授。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许统邦先生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 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建中先生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 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陆正华女士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 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统邦先生作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许统邦

    2002年3月18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建中先生作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建中

    2002年3月15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陆正华女士作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陆正华

    200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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