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于2001年11月29日( 星期 四)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1名董事因公出差), 2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1名监事因病请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于受让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关联交易概要
    为加紧解决股份公司经营厂地的土地使用权问题,理顺公司产权关系。本公司 受让经汕头弘实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的汕头超声电子(集团 ) 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 573.6365万元。本次受让属于关联交易,作为关联董事李大淳董事长回避对此议案 的表决。
    2、关联方介绍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汕头 无线电厂,1992年12月组建为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317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李大淳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62.36%的股份,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经营范围主要是: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成员企 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 进口(具体商品按省经贸委粤经贸进字[1996]985号文经营); 本公司进出口商品的 内销,超声仪器的租赁。
    3、关联交易的产生原因
    设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超声集团公司将建筑物生产厂房折价 入股,但与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没有连带转让。因此公司房产所有权更名问题一直 未能落实,现本公司通过受让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以使公司 资产完整,权属清晰,彻底解决房产所有权更名问题。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各方的名称:
    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方为: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
    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01年11月29日。
    3协议签署地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交易标的: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8931.81 平方 米)。
    5交易价格:573.6365万元。
    6支付方式:公司自筹现金支付。
    5、收购目的及影响
    本次受让将减少本公司因租赁超声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租金,有利于公 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6、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由协议双方根据汕头弘实房地产评估公司汕弘评(2001)第0969 号报告书评估的结果确定。
    本次评估的价格定义:估价报告中的土地使用权客观合理价值系估价对象在本 次估价目的下的公开市场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即是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的价格。
    该价格是在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水、通排水、通讯)和宗地内 场地实现平整条件下,于2001年9月30日,土地使用年限剩余40年另4个月的工业用 地使用权价格。
    7、关联交易的生效条件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二、关于基建投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技术开发和新厂区配套的需要,拟在超声电子新厂区建设综合楼( 主要供本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和计算机网络中心使用),厂区废水和纯水处理站, 供 配电动力站。上述基建总投资预算为7470万元。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