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3月16日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07年3月1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大淳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80人、代表股份180,330,8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2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6,938,3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3,,92,4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9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通过如下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赞成票180,121,6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18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
    2、关于公司200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1)发行方式
    赞成票180,06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5,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2)发行股票类型
    赞成票180,06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5,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3)股票面值
    赞成票180,06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5,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4)发行数量
    赞成票180,06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5,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5)锁定期安排
    赞成票180,06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5,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6)发行价格
    赞成票180,06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票26,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票243,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7)发行对象
    赞成票180,06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5,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8)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票180,063,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3,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9)未分配利润安排
    赞成票180,063,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6%;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3,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赞成票180,06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票2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45,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 %。
    11)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赞成票180,091,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2%;反对票30,6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票208,8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3、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高密度互连(HDI)印制电路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赞成票179,863,6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0%;反对票20,4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票446,7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7 %。
    2)超薄覆铜板及半固化片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赞成票179,863,6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0%;反对票20,4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票446,7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7 %。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赞成票179,649,2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0%;反对票16,2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票665,3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