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9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2%)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寿光市支行,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寿光市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三年。
    上述质押已于2002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