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部分媒体刊登了有关公司相关信息的文章,文中就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经向公司股东查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集团公司称:“经查询,海化集团股东就海化集团增资事宜与潜在投资者进行了接触,但并未与任何投资者达成协议,该增资事项将不涉及海化集团现有控股股东之控股地位的变化。”
    2、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所有信息均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