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定于5月29日召开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与潍坊化肥厂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的议案》、《关于向潍 坊东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60万具/ 年轻质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生产线项目 的议案》等事项。由于《关于与潍坊化肥厂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向 潍坊东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60万具/ 年轻质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生产线项 目的议案》两议案交易内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需由独立财务顾问对以上交易是否公正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做出 独立客观的评价。本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目前报告正在制作之中。 为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和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时间推迟至2001年6月3日,原来通知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等事项不变。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