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7月18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权447,531,507股,占公司截止2005年6月30日总股本的63.15%)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解冻历史明细单》,其持有的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寿光市支行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90,000,000股(占公司截止2005年6月30日总股本的12.7%)已于2005年7月15日全部解冻。至此,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