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21日上午8:30
    2、召开地点:山东海化海洋宾馆
    3、召集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5月13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年醋酸乙酯项目和5万吨/年苯胺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投资建设4万吨/年甲烷氯化物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6、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附件五)
    7、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附件六)
    8、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的有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05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议案中第4、5、6、7项需逐条表决,第8、9、11项,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将按有关规定报送报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备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及要求
    在登记时间内,可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
    凡出席本公司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投票代理委托书、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它授权文件,必须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2、登记时间:
    2005年5月18日--5月2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737
    联系电话:0536-5329708 5329931 传真:0536-5329879
    联系人:李光强 江修红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