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3月27日下午2时在湖北省京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总部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何杰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谢春安先生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彭新祥先生因工作变动向监事会提出辞呈,未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春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5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3、《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投资造纸机械项目的议案》;
    6、《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监事彭新祥先生因工作变动,向监事会提交辞呈,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一职,经监事会研究决定,接受申请。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增选田先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田先平先生,男,43岁,历任湖北省京山轻工机械厂车间组长、主任、副厂长,湖北京丰机械有限 公司总经理,公司一厂厂长、总调室副总调度长、总调度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等职,现任公司总调度长。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在昆山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5年,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从通知、召开、决策、决议、公告等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董事、经理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时积极了解、检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投资等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恪尽职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公司内审部门不定时对总公司、下属分、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02年初增发新股共募集资金19,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进行了监督,公司未使用资金全部专户储存,没有挪作他用。
    监事会认为:
    虽然国内营销系统建设项目完工时间较预计有所延后,但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进行了综合考虑,规避了投资风险,是可取的,可行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公司通过生产布局的调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已可达到该项目的初步目的,通过变更投向自动高强多层(双拱)瓦楞纸板生产线项目,是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的,该项目的变更也经过了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该项目已完工,达到投资进度。监事会认为是适应公司目前发展情况的,是可行的。
    4、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和下属分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2005年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没有为分、子公司、大股东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负债担保。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