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6月29日接到大股东湖北省京山轻工机械厂(以下简称:京山轻机厂)通知,京山轻机厂经京山县人民政府京政函[2005]21号文批准,拟进行改制重组,改制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京山轻机厂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京山轻工机械厂始建于1957年10月,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为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京山轻机厂早期以生产木制产品、镰刀、锄头等初级产品为主。经过47年的艰苦创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拥有1家上市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5家中台合资企业、2家控股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体制改革,鼓励企业管理层持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鄂发[2003]10号和京山县人民政府京政发[2002]25号文件精神,京山轻机厂拟按《公司法》的规定,改制重组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京山轻机厂改制重组的主要内容
    京山轻机厂在剥离不良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提取房改资金、职工安置费用后,以剩余全部净资产出资,京山轻机厂及其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层、销售、技术核心层人员通过设立的管理层公司(即:京山宏硕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拟共同设立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1,733.18万元,其中:京山轻机厂以净资产19,733.18万元出资,占90.80%;京山宏硕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2000万元出资,占9.20%。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京山轻机厂的资产、债务和职工依法接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京山轻机厂的改制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其改制重组工作的进程,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