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5月17日下午2时在公司总部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高管和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友元先生主持,讨论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战略、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委员(五名):孙友元先生、李士发先生、谭力文先生、李健先生、周世荣先生。主任委员:孙友元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五名):孙友元先生、李士发先生、谭力文先生、谢获宝先生、李德军先生。主任委员:谭力文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名):孙友元先生、谢获宝先生、李德军先生。主任委员:谢获宝先生。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孙友元先生作为公司上届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公司长期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领路人,经会议选举,孙友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上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李士发先生和董方祥先生的工作表现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经会议选举,李士发先生、董方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届会议讨论通过,聘任李士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戴正明先生、徐全军先生、周世荣先生和汪智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昭俊先生为总会计师。
    根据工作需要,经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罗贤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谢杏平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罗贤旭先生的任职资格将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后正式聘任。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简历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提名、战略、审计三个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05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中李士发先生、李健先生、罗贤旭先生、徐全军先生、周世荣先生简历详见2005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其他人员简历如下:
    戴正明先生,49岁,中专文化,工程师。历任京山轻机厂车间副主任、生产处处长、副厂长、公司经销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汪智强先生,40岁,1987年毕业于北京轻工业学院,本科学历。先后在湖北省应城盐矿、湖北省一轻局、湖北省轻工实业开发公司从事项目引进、翻译、外贸等工作;1998年至今在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国贸部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昭俊先生,54岁,大专文化,历任京山轻工局计财股股长,湖北省京山轻工机械厂财务科科长、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证券部部长、总会计师、董秘,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附件二: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的议案》,我们审阅了所聘人员的履历,并就其工作情况向其他董事和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高管人员的提名、聘任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独立董事:谭力文    独立董事:谢获宝
    独立董事:李德军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