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8月13日上午9点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十人,董事长孙友元先生因公出国没有参加会议,特委托副董事长李世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五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董事长孙友元先生授权,副董事长李世发先生主持,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关于京达公司解散的议案》;
    京达公司合资期为1993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0日,鉴于合资期满,根据该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本部产品的发展规划,董事会决定不再延期合资经营,同意京达公司提出的因经营期满予以解散的请求。同时授权京达公司董事会与外方共同成立清算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京达公司予以清算,并将清算结果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和工商、税务、外经委、海关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关于对轻机宾馆实施租赁承包的议案》;
    根据公司“突出主业、做强主业、精化主业”的整体思路和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决定对宾馆按餐饮、超市、客房、娱乐等分别进行租赁承包,以利股份公司更好地精化主业。并责成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租赁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便于租赁承包人员迅速到位,开展承包业务。
    四、《关于规范战略、提名、审计三个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