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02年7月24日上午8: 30在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调整增发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支付给独立董事年度津贴 2.8万元的议案,按规定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二、出席会议人员
    1. 截止2002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手续:
    (1) 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出席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
    (2) 公众股股东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并领取会议出席证。
    (3) 委托出席者必须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委托 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才能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使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四、其他事项
    (1)登记时间:2002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2) 登记地点: 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78号京山轻机证券部。
    联系人: 陈昭俊、谢杏平
    联系电话:0724-7221560
    传 真:0724-7221560
    邮 编:431800
    (3)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湖北京山轻 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