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7月25 日在公 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另三位董事因公出差未参加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 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孙友元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6,172,473.30元,净利润51,057,884. 8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7,769,790.9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827,675.82元, 公司中期利润不分配。
    (2)本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金总额313,553,876.70元,2001 年中期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家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林家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林家奎先生简 历附后。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6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提取 通知》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 主要内容 为:
    (一)、提取激励基金的考核指标
    主要考核指标为:年度利润、销售收入、安全指标(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二)、激励基金提取的条件
    1.当年度利润、销售收入、安全等指标同时完成,才能提取激励基金;
    2.如销售收入、安全等指标完成,但年度利润指标没有完成,则不得提取激励基 金;
    3.如销售收入指标没有完成,但年度利润和安全等指标完成,则只能按已完成指 标占总分数的权数提取激励基金;
    4.安全指标作为一个减项,即年度利润、销售收入等指标均完成,但人身安全指 标中出现一例死亡事故、出现一例重伤、出现一次50万元及以上的财产损失, 可将 提取比例直至减完为止。
    5.设立激励基金的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定具体的实 施细则,以便方案从2001年度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林家奎先生简历
    林家奎先生,男,46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在读硕士,高级工程师 , 1981 年至 1983年在湖北省京山县农机修造厂从事技术工作,1983年至1993 年在湖北省京山轻 工机械厂任工艺科长、全质办主任等职,1993 年至今在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工作,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主持开发的多项产品获国家和湖北省 科技成果奖和技术进步奖,并参与了六项国家专利技术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