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01年7月25 日在公 司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兴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 审议通过了《京山轻机监事会议事规则》;
    4. 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现就有关 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公 司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遵纪守法,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议事规则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平,未 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