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07年6月15日前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高管和监事发出。6月29日,公司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面修订《京山轻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束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具体制度披露请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查询。
    二、《京山轻机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京山轻机接待和推广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京山轻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京山轻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京山轻机开展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