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7年5月2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7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2006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5,238,7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6月29日。
    2、除息日为:2007年7月2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7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7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含高管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股本变动情况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不会发生变动。
    六、咨询机构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24—7210972传真号码:0724—7210972
    七、备查文件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