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次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轻机” 或“发行人” )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96号和证监发 字[1998]97号文件批准。
    2、本公司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股票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宜另行公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数量和次数的限制, 以及认购量的 认定。
    5、本公告仅对认购“京山轻机”股票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 了解“京山轻机”股票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概要)》。
    6、《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参见1998年5月 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7、本次发行共计5500万股,全部上网发行。
    8、本次发行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一、基本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5,500万股股票,每股 面值为1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4元人民币,发行市盈率为14倍, 发行后总 股本为20588万股。
    2、发行时间:1998年5月11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行,则在下一个工作 日继续申购。
    3、发行地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
    4、发行对象:为持有深圳证券交易帐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法律、 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5、股票名称及申购代码:股票名称为“京山轻机”,申购代码为 “0821”。
    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数量的确定
    本次发行采用的方式为“上网定价”发行,即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在指定的时间内实行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拟定的发行价 格,将5500万股股票输入主承销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专户,主承销商作为股 票的唯一“卖方”,其报出价是发行价。
    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交易网点根据发行价格和小 于限购数量的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主承销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 立申购资金专户。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核实申购资金到 位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 户数,并根据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确定方法是:
    1、若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申购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 若 有效申购量小于发行量时,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若有效申购量大于发行量,则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每1,000股确定 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申购号,每一个中签申购号 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 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 委托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3、每一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55000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加本次定价发行的投资者,必须先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尚 未办理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1998年5月11 日之前办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 户的开户手续,并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部按不少于1000股的申购 金额开设资金帐户。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凡参加本次定价申购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 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全额数 量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于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 并根据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资 金帐户凭证到与深圳交易所联网的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使用电话委托的申购者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2)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 购。
    五、配号抽签方法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当日为5月11日(T日),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月12日(T+1日), 由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各清算银行,再由各清算银行划至唯一指定清算银 行的申购资金专户,进行冻结。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5月13日(T+2 日), 由主承销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以实际到帐的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然后将有效申 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 予申购配号。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5月14日(T+3日), 投资者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计算中签率
    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本次股票发行量为5,500万股,故有55,000个中签号, 则中签率=55,000÷配号总数×100%。
    3、摇号抽签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5月14日(T+3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 由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并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六、清算和交割
    1、申购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至第三个工作日5月12日至5月14日(从T+1日至T +3日),申购资金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冻结(三个工作日), 所冻结资金利息归发 行人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划给发行人。有关 资金划拨冻结等事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会员发出的通知中另行规定。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5月14日(T+3日),在当天上午摇号抽签结束 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认购结果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在申购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5月15日(T+4 日)对 未中签的认购款项予以解冻,并向交易网点返还多余申购款及定价发行手续费,将 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发行手续费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3、季度结息日,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主承销商将所冻结申购款的利息(三 个工作日)划给发行人。
    4、主承销商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划转的认购股款后, 依据协议划入发行人 指定帐户。
    七、发行费用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由主承销商委托深圳 证券交易所按各参与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 动转至各交易网点。
    八、承销商和发行人
    1、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春风路5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庆
    联系人:朱仙奋 张高 朱湘淮
    电话:0755-2175560
    传真:0755-2296188
    2、发行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
    法定代表人:孙友元
    联系人:陈昭俊
    电话:0724-7221560
    传真:0724-7221560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