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5名,另有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了表决,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就公司与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彩炼新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问题进 行了讨论并做出决议:同意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与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贷 款,担保数额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同意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与 辽宁彩炼新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贷款,担保数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 担 保期限为一年。但对上述两公司的互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