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07年3月12日下午14:00。
    (2)络投票时间:2007年3月8日、9日、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8日、9日、1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8日上午9:30至2007年3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康特大厦十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侯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6513386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52103160股。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26人,代表股份数125093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5%。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503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6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6270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7.70%,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45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93%,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6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57820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6.77%,占公司总股本的17.91%。
    (3)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详见2007年2月2日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1、会议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股)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25,093,406 124,524,476 552,902 16,028 99.55 流通股股东 30,062,706 29,493,776 552,902 16,028 98.11 非流通股股东 95,030,700 95,030,700 0 0 100
    2、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情况 1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3,609,476 同意 2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176,289 同意 3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996,615 同意 4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62,965 同意 5 厦门兴能贸易有限公司 519,141 同意 6 史秀芬 511,000 同意 7 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99,892 同意 8 高荣 477,877 同意 9 郝秋梅 420,000 同意 10 张崇良 400,0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波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第二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的修改、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