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C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书庭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大连保税区耐迪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每股1.49元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36%股权即3598.56万股。
    二、同意公司向大连保税区耐迪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每股1.65元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葫芦岛锦晖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18.75%的股权即1500万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两项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转让是以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为基础,转让价格依据充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