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价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氯碱”)股票(证券简称:000818)于2007年2月12日至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公司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基本正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董事会注意到,近期公共传媒关注的本公司TDI项目年内投产,产品价格上浮的情况。本公司实际情况是:截止公告日,“锦化氯碱”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北京北方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北方聚氨酯有限公司(锦化氯碱持40%股权),是利用本公司氢气、氯气和公用工程兴建的5万吨/年TDI项目,该项目已获得国家财政贴息支持,目前已完成征地动迁,初步设计审查已通过,计划在2007年4月土建开工,预计工期18个月,07年内不能投入生产。故价格的变化对06年、07年的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3、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4、经董事会核实确认,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有关人员未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与本公司有关的情况未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本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5、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