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7日送达全体董事。本公司应有董事9名,实有8名,到会董事8名(其中:非关联董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世杰先生主持。
    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与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资产置换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世杰、霍学东、孟建华、龙守春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共4人,到会4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公司与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正式生效后,本公司将不再从事聚氯乙烯、三氯乙烯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此,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经营范围中的聚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炔等产品的制造与加工删掉。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烧碱、氯化苯、氯、聚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氢、乙炔、合成盐酸、副产盐酸、氯化氢、次氯酸钠、环氧丙烷、聚醚、丙二醇等化工产品的制造与加工;购销、工程施工、污水处理、技术开发与服务、资产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将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烧碱、氯化苯、氯、氢、合成盐酸、副产盐酸、氯化氢、次氯酸钠、环氧丙烷、聚醚、丙二醇等化工产品的制造与加工;购销、工程施工、污水处理、技术开发与服务、资产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章程》修改议案需提请锦化氯碱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6年11月24日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