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5年5月2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8,992,611.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138,497.23元,200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131,108.96元。
    本次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3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0.45元。总计分配利润17,000,000.00元,剩余14,131,108.96元结转下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8日
    除息日:2005年6月29日
    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29日
    四、本次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的股息于2005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发起国有法人股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咨询电话:0429-2709065
    七、备查文件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