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含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和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
    一、预计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去年的总金额 类别 进一步划分 (万元) 易的比例 (元) 采购原材 包装桶 锦化集团 6150 总计: 100% 47,429,548.12 料 辅助材料 锦化集团 4778 50678 100% 47,860,431.18 氯乙烯单体 锦化氯乙烯公司 39750 100% 322,628,000.00 购买动能 直流电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25022 总计: 100% 227,229,776.87 交流电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7153 46045 100% 61,246,467.7 蒸汽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9960 100% 78,266,365.24 脱盐水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650 100% 6,330,836.44 采暖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530 100% 4,991,920.01 清水输送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980 100% 6,633,848.80 工业气体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1750 100% 16,923,966.94 销售产品 液碱 锦化集团 62 总计: 0.13% 491,539.56 或商品 氢气 锦化集团 157 4476 100% 2,196,896.52 氯气 锦化氯乙烯公司 3840 100% 52,634,638.42 提供劳务 液碱 锦化氯乙烯公司 39 总计: 0.06% 217,875.06 液碱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136 370 0.28% 1,062,359.70 盐酸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242 14.75% 1,547,420.34 接受劳务 污水处理 锦化集团 42 总计: 2.34% 401,925.36 污水处理 锦化氯乙烯公司 36 2841 3.29% 562,551.00 污水处理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262 14.67% 2,507,248.68 厂区铁路运输 锦化集团 542 100% 3,122,450.63 职工福利服务 锦化集团 590 100% 5,890,259.01 消防、保安 锦化集团 297 100% 计量、通讯 锦化集团 187 100% 1,868,527.90 仓储 锦化集团 989 100% 6,223,203.07 管网养护及维修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236 总计: 100% 2,242,011.08 其它 租用商标 锦化集团 249 249 1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锦化集团”)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陈世杰;注册资本86370万元;主营业务:基础化工产品及水泥制造,建筑安装、机械加工、运输、资本投资等;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2)关联关系。锦化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3%,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锦化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中,本公司向对方购买材料及劳务费等金额大于向对方销售商品的金额,而且购销双方将正式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文件,因此,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
    (4)预计2005年与锦化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043万元。
    2、葫芦岛锦化氯乙烯有限公司(简称“锦化氯乙烯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鹿志军;注册资本,28380万元;主营业务,氯乙烯单体生产;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2)关联关系。锦化氯乙烯公司是锦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锦化集团持有本公司73.53%股份,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锦化氯乙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对方购买原材料金额大于向对方销售商品的金额,而且购销双方将正式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文件,因此,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4)预计2005年与锦化氯乙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3665万元。
    3、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简称“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霍学东;注册资本,28030万元;主营业务,发电(自发自用)、工业蒸汽、交直流电、工业清水及民用水、工业气体、采暖、电修、公路运输、锅炉检修等;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2)关联关系。锦化动力热电公司是锦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锦化集团持有本公司73.53%的股份,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锦化动力热电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中,本公司向对方购买水电汽(气)等费用金额大于向其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金额,而且购销双方将正式签署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文件,因此,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
    (4)预计2005年与锦化动力热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6921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不损害双方利益为交易的出发点。
    定价依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的原则由双方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原材料。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包装桶、氯乙烯单体等原材料是企业产品生产所必需;关联方锦化集团具备生产上述原材料的能力及其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优越条件;该等原材料采购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并以合同方式进行约束,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预计该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2、购买动能。本公司是由控股公司锦化集团的部分经营性资产改制而来,其水电汽(气)等公用工程装置都未进入本公司,本公司与关联方锦化动力热电公司形成关联交易是企业经营生产的必然;该等动能产品的购买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并以合同方式进行约束,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预计该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3、销售产品或商品。本公司向关联方锦化集团、锦化氯乙烯公司、锦化动力热电公司销售液碱、氯气、氢气等产品是为了满足其产品生产的需要,本公司向其销售产品能够满足特定的产品形态的要求,并具有地缘优势;该等产品销售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并以合同方式进行约束,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4、提供劳务。本公司拥有污水处理装置,关联方锦化集团、锦化氯乙烯公司、锦化动力热电公司的生产废水均需处理后方可排放,本公司为其提供上述劳务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并以合同方式进行约束,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5、接受劳务。为了减少公司非经营资产比例、避免重复建设,公司接受关联方锦化集团和锦化动力热电公司提供的厂区铁路运输、计量通讯、消防保安、管网养护等公司运营必需的劳务性服务;公司接受该等劳务性服务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并以合同方式进行约束,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6、租用商标。锦化集团的“东方红”牌商标有50多年历史,在国内外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使用该商标经营商品对本公司有积极的正面影响。公司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租用商标,并以合同方式进行约束,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五、审议程序
    1、公司2005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和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8人,实际到会8人。到会的5名关联董事陈世杰、霍学东、龙守春、孟建华、王铁山均在控股股东任职,故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未达到法定人数,参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侯志红、孙琦、张春林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其定价依据充分,交易公平公允,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3、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1、2005年4月13日,公司以产品销售方式与锦化集团、锦化动力热电公司、锦化氯乙烯公司草签了《销售合同》。该合同将在2005年5月20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五年,主要内容如下:
关联方 项目 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 锦化集团 液碱 市场价 按月结算 氢气 协议价7800元/吨 按月结算 (不含税)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液碱 市场价 按月结算 盐酸 市场价 按月结算 锦化氯乙烯公司 氯气 市场价 按月结算 (液氯市场价减加工费) 液碱 市场价 按月结算
    2、2005年4月13日,公司以提供劳务方式与锦化集团、动力热电公司、锦化氯乙烯公司草签了《污水处理合同》。该合同将在2005年5月20日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如下:
关联方 项目 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 锦化集团 污水处理 按污水处理量承担 按月结算 处理污水成本,另加 20%管理费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污水处理 按污水处理量承担 按月结算 处理污水成本,另加 20%管理费 锦化氯乙烯公司 污水处理 按污水处理量承担 按月结算 处理污水成本,另加 20%管理费
    3、2005年4月13日,公司以接受劳务方式与锦化集团草签了《综合服务合同》。该合同将在200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如下:
关联方 项目 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 锦化集团 厂区铁路运输 上月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锦化集团 职工福利事业 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的 按月结算 14%缴费 锦化集团 消防、保安 按资产比例分摊费用 按月结算 锦化集团 专项劳务(计量、通讯) 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锦化集团 原料仓储 按仓储值比例分摊费用,另 按月结算 加2%管理费 锦化集团 辅助材料 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锦化集团 包装桶 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4、公司以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方式与锦化动力热电公司草签了《动能服务合同》。该合同将在200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如下:
关联方 项目 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直流电 实际成本加1%管理费 按月结算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交流电 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蒸汽及脱盐水 上月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采暖 执行国家定价 按月结算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清水输送 上月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管网 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大修费另计 锦化动力热电公司 工业气体 实际成本加2%管理费 按月结算
    5、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聚氯乙烯有限公司以购买方式与锦化氯乙烯公司草签了《销售合同》。该合同将在200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如下:
关联方 项目 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 锦化氯乙烯公司 氯乙烯单体 市场价 按月结算
    6、公司以有偿使用方式与锦化集团草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合同将在200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有效期5年,主要内容如下:
关联方 项目 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 锦化集团 “东方红”牌 按相关产品销售额1‰ 按月结算 商标 缴纳使用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