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26 日在公司 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 董事长朱瑞龙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2、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78,784,829.1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241, 483.07元,提取5%公益金4,829,150.3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714,195 .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155,518.30元,当年共计可供分配利润223,869,714. 01元。董事会决定,以200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62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需派发现金15,310,000.00元,剩余208,559,714 .0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公司2001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拟在2001年度至少分配利润一次;公司下一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 配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高于 20%;分配主要采用派发现金或送红股或相结合的形式, 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 例不低于10%。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2001年经营情况进行制订和调整。
    7、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柴油机、发电机、电动机、 水泵、榨油机、农机具的制造与销售”,并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的经营范 围是:柴油机的制造与销售”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柴油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农机具的制造与销售”。
    8、同意冯明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9、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10、决定于200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