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2003】156号《关于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淮动力”股票有关问题的函》,于2003年7月24日公告了《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除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要约收购股份:全部为流通股,股份数11440万股,占总股本的37.36%;
    要约收购价格:6.05元/股;
    要约收购期限:2003年7月24日―2003年8月22日。
    二、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请查阅:
    1、刊载于2003年7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1440万股流通股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刊载于2003年7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要约收购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上述报告材料同时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公司特作此提示性公告。
    
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