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为民先生因公外出,委托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齐金梁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瑞龙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泰安江动拖拉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江动拖拉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本公司控股70%。由于该公司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成立以来,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生产与销售均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考虑到其亏损的势头短期内难以扭转,为避免大的经济损失,董事会同意解散泰安江动拖拉机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