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2年6月27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公告,现将有关派息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30,62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24元)进行分配,共需派发现金9,186,000.00元,剩余253,916,139.9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派息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无变化。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8月23日
    2、除 息 日:2002年8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8月26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息于2002年8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国家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通榆中路46号四楼
    咨询电话:0515—8222889
    传 真:0515—8244908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