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大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89%)的通知,获悉:
    1、该公司因向中国农业银行盐城中汇支行质押贷款而办理质押冻结的1,088万股本公司限售法人股于2006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2、该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法人股中的2,340万股分两笔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盐城中汇支行,并于2006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应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3、截止至目前,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已合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限售法人股27,571.2万股中的26,0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24%。
    特此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