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公 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12人,代表股份191873440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6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朱瑞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187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公司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同意19187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187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187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按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241,483.07元,提取5% 公益金4,829,150.3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714,195.71元, 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159,155,518.30元,当年共计可供分配利润223,869,714.01元。 本次股利 分配以200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62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含税)进行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9187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上述通过的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将另行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2001年度至少分配利润一次;公司下一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 比例不低于10%;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高于20%; 分配主要采用派发现金或送红股或相结合的形式, 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 于10%。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2001年经营情况进行制订和调整。
    同意19187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农机具的制 造与销售”,并将报请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同时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柴油机的制造与销售”修改为“经公司登 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 农机 具的制造与销售”。
    同意19187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19187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许成宝律师现场 见证,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