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55号文核准,宁夏美利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纸业”、“公司”或“发起人”)于2000年 11 月以 1999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14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 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承诺以资产认配183.4856万股, 以现金认配116.5144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可配部分全部放弃,向社会公众配售1500 万股。故本次配股实际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800万股,配股价每股9元。2000年 11月9 日为股权登记日,2000年11月10日为除权基准日。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 币162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4548.63万元,实物资产1651.37万元, 扣除本次配股的 发行费用518.64315万元,实际募集货币资金14029.98085万元,已于2000年12月4 日 全部到位,并有宁夏五联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五会验字〖2000〗第202号验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48号文的要求,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配股之主承销商于2001年8月1日至8月24 日对美利纸业 进行了回访。
    本报告中所引用的相关财务数据的依据为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所提供的《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截止2001年6月30日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01年6月30日,发行人已投入使用的资金额共计13083.98685万元,占募集 资金总额的93.26%,尚未使用的资金为94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74%。具体投资 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承诺使用 实际使用 进度 效益 承诺完 是否与招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成时间 股文件的
承诺相符
年产5.1万吨废纸脱
墨漂白浆技改工程 4990 4529 90% 无 2001年10月 相符
年产3万吨微量涂布
印刷纸建设工程 5730 5245 91% 无 2001年12月 相符
补充流动资金 3309.98685 3309.98685 100% 无 相符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年产5.1万吨废纸脱墨漂白浆技改 工程的完工时间为:2001年10月;年产3 万吨微量涂布印刷纸建设工程的完工时间 为:2001年12月。虽然以上两个项目的实际工期均比计划有所提前,但截止2001年6 月30日均未建成投产,故没有产生效益。
    二、发行人资金管理情况
    发行人资金存放集中,已得到安全有效的控制,内部已规定了明确的使用批准程 序,在日常经营中,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批,实际支付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公司总经 理和财务负责人审核、联签后才能实施;未发现发行人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未发现 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
    三、发行人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发行人本次配股未进行利润预测,发行完成后未出现效益下滑的情况。2000 年 发行人其实现盈利42616861.30元,较1999年增长4.55%,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为7.71%,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截止2001年6月30日发行人2001 年度共实现盈利 17392418.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74%,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为3.049%,已高 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实现情况
    发行人上半年完成产量53862吨,销售成品纸50500吨,实现销售收入17563万元, 顺利实现了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
    五、发行人新股上市以来的二级市场走势
    本次配股中的可流通股份1500万股上市交易时间为2000年12月22日, 上市首日 开盘价13.91元,最高13.97元,最低13.60元,收盘价13.60元。从2000年12月22 日至 2001年8月28日,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最高在2001年6月4日达到18.28元 , 最低在 2001年3月31日达到12.24元,根据上述二级市场走势情况分析 ,我们认为在配售时, 将配股价确定在每股9.00元是比较合理的,不但认购情况踊跃,而且在上市后投资者 的盈利空间比较合理,符合定价时的预测。
    六、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发行业务方面,制定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证券发行 内核小组工作制度》等,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使投资银行部门与研究部门、经纪部 门、自营部门在信息、人员、办公地点等方面相互隔离, 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行为的发生。我公司建立了投资银行总部作为投资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及股票承销工 作的协调机构,并实施了有效的内部稽核。
    美利纸业配股发行前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循《证券法》的要求,未 发生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
    七、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发行人在本次配股公开募集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承诺切实得到了履行, 公司国 家股股东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以资产及现金认配了承诺股数, 相关产权变 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国家股股东放弃配股权部分及法人股股东放弃配股权且不予转 让的承诺已经履行。
    在本次配股中, 我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未向美利纸业提供任何“过桥贷款”和融 资担保。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公司和发行人均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九、公司内核小组对回访情况的总体评价
    光大证券已指定美利纸业2000年配股项目负责小组对美利纸业进行了回访, 回 访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实地考察、资料核查等工作,光大证券内核小组认为,美利纸业 已按照公开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募集资金, 配股募集资金对美利纸业主营 业务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该报告客观反映了美利纸业配股发行后的经营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关承诺的完成情况, 以及我公司内部控制的 有关情况。
    光大证券内核小组确认本回访报告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王韬光
    200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