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机构。同时,第一创业证券指定王时中同志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创业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的通知:由于王时中同志调离第一创业证券,为确保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保荐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一创业证券指派侯力同志接替王时中同志的工作,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