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章程已根据《上市公司指引》做了修订,并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来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与现行的公司章程已不相符,近日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做了全面的修订。根据第一大股东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议,拟将上述三个议案列入本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题。经征询公司所有董事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第一大股东的提议并决定将原定于2006年9月22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6年9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召开,相应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间改为2006年9月26日上午8:00至下午6:00,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详细内容参见2006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上的2006-1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