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4月8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本公司 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决议公告已于200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刊登),现将有关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0年末总股本13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50元(含 税)进行分配,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送现金0.40元。共计分配660万元, 剩余77,482,479.93元,结转下一次进行分配。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11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12日
    4、分配范围:截止2001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派息方法:
    (1)本公司将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于2001年6月12日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划入股东资金帐户。若投资者于2001年6月11 日办理了“美利 纸业”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股息。
    (2)国有股、法人股、高管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三、咨询地址及电话:
    咨询地址: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953-7679334 7679339
    传真:0953-7679216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