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2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宁国资发【2005】221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宁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