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8年5 月16日上午 在中卫宾馆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7人,代表股份6847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2.4%,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大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审议通过了《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美利纸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 务顾问公司 的议案;
    7、选举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成员为刘崇喜、陈惠娟、唐瑜、 孔 繁仪、赵平、邵明勤、牛金安、丁辉华、刘承斌;
    8、选举刘庆友、主玉芳为公司监事、职工民主选举王敏为职工代表监事, 以 上三人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9、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仪式表决方法》;
    10、本次股东大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证处公证。
    
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