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30日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股份2534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345.6万股的69.7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自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将未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后)227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53476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 %;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通过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还银行贷款。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53476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 %;反对股数0股;弃权0股。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特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30日